从肯尼亚M—Pesa业务模式看移动支付在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中的应用前景
((本文将发表于《国际金融》杂志)
温信祥 王昌盛 张晓东[1]
农村支付是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何以可持续的商业化模式改善农村支付服务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信息科学技术发展方兴未艾,依托手机等为媒介的移动支付正快速扩张,为丰富支付结算工具,增强金融体系包容性,推动农村包容性发展提供了有效手段。肯尼亚M—Pesa手机银行业务以其成功实践表明,移动支付是弥补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不足、弥补传统金融机构物理网点服务不足的重要方式,其做法和经验对中国发展农村移动支付,进而推动农村包容性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中国农村移动支付发展现状
“三农”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金融在其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促进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现代化和农民的生产消费活动,都离不开金融业的大力支持。金融支持“三农”不仅包括信贷资金的投入,同时还包括农村金融服务的改善,尤其需要不断提高农村支付服务的安全性和便捷性。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针对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整体上看,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支付服务发展水平滞后的问题。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探索高效、安全、经济的新型支付服务模式正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突破点。
(一)我国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建设整体状况
近年来,在政府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国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农村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不断得到提高。政府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性措施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各商业银行和相关经营机构积极响应,推动支付网络向中西部及广大农村地区延伸,增强了支付服务体系的普惠性,改善了“三农”支付服务环境。
2009年,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2014年,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上述两个指导意见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提供了规划指导,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措施、政策扶持、风险防范等重要事项。同时,人民银行针对我国农村支付服务的现实需求,组织推广了两个代表性的农村支付项目: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和银行卡小额助农取款服务,较好改善了村域支付服务环境。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超过4万个农村地区银行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当年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取款笔数近5800万笔,交易金额约479亿元。助农取款服务也已在全国范围内开通,截至2012年底,设置在行政村的助农取款服务点合计超过66万个,覆盖行政村超过40万个,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比率达到70%以上。
(二)我国农村移动支付试点情况
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推动金融创新的可靠力量。随着网络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技术广泛参与移动支付业务。作为现代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移动支付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简单易行等特点,近年来其覆盖范围不断拓展。但遗憾的是,基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移动业务多数是针对城市地区开展的,农村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缓慢,支付服务的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为解决金融服务资源欠缺、支付服务供给相对不足的县域、乡镇支付服务工作,2012年人民银行部署试点开展农村手机支付,在20个省市组织开展手机支付农村试点工作。试点根据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支付结算需求,为农村居民提供账户查询、交易付款、税费缴纳、小额转账、补贴发放等便利支付服务。截至2013年6月,农村地区的手机支付试点商铺用户达到了460多万家,代理服务点达到了1.4万个。手机支付帮助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实现了通过手机查询账户、转账汇款、缴纳煤气水电费以及小额取现等应用,极大便利了农民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中的支付服务需要。
(三)我国农村支付市场发展仍任重道远
在政府、市场等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支付结算工具不断丰富,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支付服务市场多元化进程也明显加快。但总体上看,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制约,我国农村支付服务领域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农村支付服务供求矛盾突出,部分偏远地区还存在金融支付服务空白问题;二是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非现金支付受理环境不到位;三是农村支付结算服务费用较高,农民使用支付服务面临成本束缚;四是农村居民对非现金结算、银行卡等新型结算工具认识不足,有关非现金支付知识较为缺乏等。此外,随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范围、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新的支付工具推广,这个领域一些问题也逐渐在农村暴露,新的风险隐患也相继产生。综上,农村支付市场发展仍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发展农村支付业务任重道远。
二、肯尼亚M—Pesa手机银行业务的运行情况
通过移动支付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国际上对此已经有相当成功的模式和实用经验,特别是在非洲和东南亚一些国家,移动支付已成为当地农村居民小额汇款转账的主要手段。其中,2007年肯尼亚移动运营商Safaricom推出的M—Pesa手机银行业务就是其成功典型之一,面市以来广受用户青睐,发展迅猛,引起业内广泛关注。
(一)M—Pesa手机银行的运营模式
2007年3月,肯尼亚移动运营商Safaricom正式推出手机银行业务,当地称为“M—Pesa”。 M—Pesa主要由独立于商业银行金融体系之外的三个系统组成:一是客户完成注册、现金存取以及其他增值服务的代理商网点营销系统;二是为客户提供操作界面的手机客户端应用系统;三是保证在线处理和交易完成的后台处理系统。M—Pesa的客户注册方便快捷,先是小型店铺零售商与Safaricom签约并注册成为M—Pesa代理商,然后客户在各代理商网点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后,就可免费注册M—Pesa。拥有M—Pesa账号的顾客通过店铺可以将现金转换为电子货币,只需发送文本消息和代码就可以在不同手机用户之间进行电子货币交换和转账,而收款人想要将电子货币兑现的时候,只需拿着自己的文本短信到最近的代理商零售店进行兑换即可。通过这种方式,汇款人和收款人都不需要拥有银行账户,只要发一条短信就可实现转账需求。
M—Pesa业务最初的功能非常简单,仅包括存款、取款、汇款及手机充值等最基本功能,由于方便实用,得到快速发展。2010年,M—Pesa推出超市付款服务,通过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服务,用户可以使用其M—Pesa账户在超市进行付款,获得全新购物体验。2011年,M—Pesa推出国际预付费Visa卡,用户可通过其M—Pesa账户向国际预付费Visa卡转账。同时,与西联汇款(Western Union)结成联盟,用户可以接收来自45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汇款,包括美国、加拿大、意大利和英国。2012年,M—Pesa与Equity Bank和Diamond Trust Bank合作,M—Pesa用户可以在合作银行的ATM机上取款。除国内业务外,Safaricom甚至开发了跨国的类似电子货币转账系统,可以提供便捷的国际汇款和支付服务。截至2013年,客户数量达到1710万,为肯尼亚总人口的35%左右,覆盖了肯尼亚绝大部分手机用户,业务范围也围绕居民日常生活逐步扩大。
(二)M—Pesa的营销代理体系
M—Pesa的销售渠道是一个树形网络营销代理系统,代理机构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分布在居住密集区的加油站、超市等小型店铺零售商;二是具有较多经营网点的品牌运营商;三是部分有较强合作意愿的银行和小微金融机构。
代理系统在M—Pesa手机银行发展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客户拓展、运营服务、业务宣传的重要载体。如何有效管理众多代理商户网点,保证服务的统一性、兑付的及时性和风险的可控性是Safaricom业务健康快速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Safaricom根据业务特点,采用了以主代理机构为基础的分级分层管理架构,对3万多个网点有效实施组织管理,推动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分级分层管理架构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与银行机构的超级代理模式。该模式下,Safaricom将合作银行的一个网点作为一个超级代理机构,不面对M—Pesa的终端消费客户开展具体业务,而是作为一个货币交易中转站,与区域内的代理商网点、Safaricom运营商进行清算、结算等交易。二是网店组的分层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下,多个网点组成一个网点组,组内有一个主代理机构,该主代理机构负责在组织上管理组内其他网点,与Safaricom的主机系统进行清算结算,并向其他网点提供货币的流动性支持,在Safaricom的整个网络系统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三是分组合作模式。该模式在架构上和网店组的分层管理模式类似,由一个网点担任主代理机构,对组内的各类业务进行清算汇总。不同的是,该模式下组内的网点之间是合作关系而非隶属关系。 为保证营销代理体系有效运行, Safaricom通过定期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实体店面业务运行进行督导,保证各类服务的质量;通过网络监控的方式对交易进行批量监测,对异常数据进行查询与核对,保证各类交易的安全可靠。
(三)M—Pesa业务的经济及社会效果
肯尼亚开办银行成本高昂,所以银行大多在大城市,整个肯尼亚只有约1000个银行物理网点,定位为服务少数高端用户,关注的是“红海”市场,开户门槛高,收取高额服务费用,在M—Pesa推出之前,肯尼亚有38%的人口从没用过任何金融服务。
M—Pesa客户大多是“蓝海”市场的客户,其业务极大改善了肯尼亚普通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让肯尼亚大量没有享受到金融服务的人群能够方便地享受类似银行业务。M—Pesa业务推出以来,客户数量及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13年,客户数量达到1710万,为肯尼亚总人口的35%左右。
M—Pesa业务在服务社会和增强金融包容性的同时,也给运营商带来了丰厚的利润。据Safaricom自己统计,每两单移动货币转款交易中就有一单是通过Safaricom的M—Pesa系统完成的。2013年,该项业务收入达218亿肯先令(2.53亿美元),连续五年保持快速增长,占Safaricom集团总收入的比例达到18%,占比保持持续较快增长。
M-pesa主要业务指标 |
||||||||||
单位:亿肯先令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
数值 |
增长 |
数值 |
增长 |
数值 |
增长 |
数值 |
增长 |
数值 |
增长 |
|
M-pesa收入 |
2.93 |
692% |
7.56 |
158% |
11.78 |
56% |
16.87 |
43% |
21.84 |
29% |
集团收入) |
70.48 |
15% |
83.96 |
19% |
94.8 |
13% |
107 |
13% |
124.29 |
16% |
占比 |
4.16% |
4% |
9.00% |
5% |
12.43% |
3% |
15.77% |
3% |
17.57% |
2% |
客户数量(万) |
618 |
197% |
948 |
53% |
1401 |
48% |
1491 |
6% |
1710 |
15% |
M—Pesa业务在肯尼亚的巨大成功,对其他运营商及传统银行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运营商及银行业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加强与Safaricom合作。对于运营商而言,M—Pesa业务发展如此良好,令肯尼亚其他运营商艳羡不已,事实上,肯尼亚的其他电信运营商也已经推出了类似的业务,如Airtel Money,Orange Money以及Essar yuCash,同时其他第三方公司也在肯尼亚推出了其他类似业务,但这些业务的推出均未能获得较大成功,主要原因是在手机转账领域,渠道为王,得渠道者得天下,而Safaricom遍布全国250,000个网点的渠道优势是其他运营商所不能比拟的。对于银行而言,在M—Pesa推出之前,肯尼亚的银行业较少关注新的业务模式。M—Pesa业务的快速发展,使这部分被“忽视”的人群成为了金融业务的真实用户。面对自身渠道的短板及巨大潜在客户的诱惑,肯尼亚银行普遍采取了和运营商合作的明智做法,充分利用Safaricom渠道优势及客户基础,逐步嫁接自身的产品及服务,合作共赢。比如,Equity Bank就和Safaricom联合,将“M—Pesa”账户与银行账户绑定,这样M—Pesa用户就可以享用所有附加的银行业务,在ATM机上取钱、获得存款利息等。目前,已经有25家银行与safaricom合作开展M—Pesa业务,实现用户在M—Pesa账户和银行账户之间自由转账,并可以通过safaricom遍布全国的250,000个代理网点或者合作银行的700多个ATM机上取款。
三、肯尼亚M—Pesa手机银行的成功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借助现代创新技术,让农村、边远地区人民享受到更好的移动支付服务,是推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肯尼亚M—Pesa手机银行的实践经验看,移动支付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简单易行等特点,能够较好地解决落后地区支付服务需求。目前,我国的移动支付市场已经具备了高速增长的条件。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截止2014年1月底,中国移动通讯用户达12.35亿,其中3G用户为4.19亿(33.94%),移动互联网接入用户为8.38亿(67.80%),移动通讯用户数占全国人口的90.8%(用户密度)。尽管我们不可能完全照搬肯尼亚模式,但是总结肯尼亚M—Pesa手机银行运作的成功经验,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农村移动支付行业发展无疑于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引导鼓励企业积极满足农村移动支付需求
在金融服务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存在着巨大的移动支付需求,这是一块亟待开发的领域,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肯尼亚人口约为4000多万,在肯尼亚政府大力推动城市化进程的背景下,不少农村居民进入城市寻找就业机会,这些外出务工人员存在很大的向农村方向的汇兑服务需求。同时,肯尼亚移动电话业务的迅猛发展,10年前,肯尼亚的手机用户仅有几万人,而现在的手机用户已经超过2000万。M—Pesa的推出,将肯尼亚移动业务的迅速发展与家庭汇款等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基本需求进行了紧密结合。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城市化程度较差的坦桑尼亚和乌干达就明显欠缺此类需求,所以当坦桑尼亚和乌干达同样推出M—Pesa服务后,并没有取得预想的成功。
随着国家一系列扶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资金往来的日益频繁,农村支付服务需求也将随之增加。目前,我国农村手机普及率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汇款、转账等支付服务需求旺盛,网络购物引发的电子商务市场正在逐步向县域开拓,农村移动支付服务具有多方面的潜在优势和巨大的市场需求。金融机构和移动运营商应当主动适应市场的发展变化,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开拓农村移动支付市场。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形式,对农村移动支付业务给予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强农村移动支付的覆盖面。
(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节约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成本
现有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为肯尼亚移动支付业务快速扩张提供了的有效、经济可行的发展路径。M—Pesa的移动支付模式的最大难点是如何组织和管理成千上万的合作代理商。当Safaricom推出M—Pesa的时候,充分开发了原有移动业务的大中型零售商作为M—Pesa代理,采用分层聚合模式减少管理的复杂性。另一方面,由于合作代理商最接近客户,更加了解市场上消费习惯和需求,在推动创新方面也有显著作用。M—Pesa的转账信息直接可以在代理点和ATM上取现,并且可以直接对非注册用户转账,这大大优化了用户体验。
目前,我国移动支付领域也存在两支重要力量:一是传统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主要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开发的移动支付服务;另一个就是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即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结合移动支付领域的存量与增量部分,充分整合利用各类现有资源,包括借助电信运营商等部门业已建立的广泛代理网络,降低运营成本,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合理竞争,推动农村移动支付行业商业化可持续发展。
(三)以管理和技术提高农村移动支付安全性
风险的有效防控,为实现移动支付业务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性保障。非银行机构的Safaricom虽然有很高的手机市场占有率及良好的电子货币渠道,其并非金融企业,在金融运作及风险管理及防范上经验有限,但至今为止,M—Pesa服务项目没有发生大的风险案件和投诉。M—Pesa采用SIM卡作为安全认证和加密手段,辅以平台的有效记录和跟踪。这也说明只要管理到位并采用科学方法,风险是可控的。
移动支付作为一项创新业务,安全方面的问题一直制约着移动支付推广的重要因素,农村市场主体对其安全性存在疑虑,因此在农村推广移动支付时应切实解决支付安全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在移动支付市场培育初期。随着身份认证技术的发展,目前移动支付在安全性问题上已经有了可靠的技术基础,但仍需要运营商、银行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协同努力。完善相关的市场准入、技术标准、业务规则、内部治理要求,加强金融与电信部门监管协调,真正让农村居民接受和信赖移动支付方式,可以放心使用移动支付工具。同时,必要的移动支付知识教育和风险防范宣传也是十分重要的,借此增强农村居民的支付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和避免移动支付领域的欺诈犯罪等问题,为农村移动支付长远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四) 以差异化监管政策推动农村移动支付发展
促进包容性金融是一国或地区金融政策的重要目标。M—Pesa自成立以来,成功扩大了基本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在包容性金融方面成效显著,其移动钱包服务10个月就吸引了100万用户(而肯尼亚全国在银行开户的人还不到400万),业务的快速发展惠及数百万没有得到充分服务的肯尼亚人,使得大量没有银行账号的中下层平民通过便捷的方式享受到了基本的金融服务。肯尼亚监管机构出于促进包容性金融发展的考虑,为该业务发展提供了宽松的发展环境:一是支持Safaricom采用专属代理制度,这意味着代理商不能代表其他供应商或银行向客户提供类似的金融服务;二是该业务可以不受肯尼亚银行业务代理监管规定的约束。2010年肯尼亚颁发了《银行代理指南》,指南要求银行和每个代理必须获得监管批准,对所有代理进行监督,并且详细列出了代理的准入资格,并对银行规定了相当多的许可、报告和其它要求。相比之下,safaricom是移动网络运营商,不受肯尼亚银行业务代理监管规定的约束,可以根据自己的商业判断自由选择代理。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为该业务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M—Pesa得以在宽松的监管环境下得以迅速发展。
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国家,农村与城市支付结算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和特点也存在差异,客观上要求在农村移动支付监管方面应该有差异化的制度供给和监管规则。把改善农村支付这一基础性金融服务作为发展包容性金融体系的重要任务和监管目标,重点满足农民小额转账、汇款、取现、农民各项补贴发放等基础性、必需性的支付服务需求。抓住农村移动支付业务实质和主要风险点,进行有效而适度的差别化监管,引导业务创新、提高支付效率、优化用户体验,确保资金安全。针对农村居民文化程度低、金融知识欠缺、参与金融实践较少的现状,针对性加强移动支付领域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鼓励移动支付领域市场竞争,注重引导非金融机构拓展支付服务范围。
[1]温信祥,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Email: wxinxiang@pbc.gov.cn。
王昌盛,经济学博士,现为工行非洲代表处副首席代表。
张晓东,法学博士,现供职于央行研究局。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作者所在单位意见。
本文将发表于《国际金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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